各部门、各学院:
根据《南京中医药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》(南中医大财字【2006】26号)有关规定,结合本轮审计、巡视整改要求,计划财务处现对截至2017年12月底的预借款进行全面清理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 财务部门将根据具体借款人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进行通知,同时将预借款具体明细表投放至各学院、部门信箱处(北大门收发室),请各学院各部门密切配合,督促借款人尽快完成还款事宜;
二、 对于2017年12月以前未冲账的预借款,请于2018年4月底之前办理冲账手续。
三、 逾期未办理冲账手续的,将根据《南京中医药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执行,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借款人和签字审批人自行承担。
四、 对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理冲账手续的,经办人及经费负责人须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说明和还款计划,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交计划财务处备案。
联系人:王东、贾新新 电话:85811019
各部门、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借款工作,按照干部经济责任制权责要求,谁签字、谁负责,要层层抓落实,对无正当理由借款不结账者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南京中医药大学计划财务处
2018/4/18